2014台湾国际合唱艺术节&世界杯创新重唱比赛
一、主办单位:财团法人台北市新合唱文化艺术基金会
台北合唱音乐中心
二、比赛地点:新北市艺文中心音乐厅
三、比赛日期:2014 年 10 月 4 日(星期六)
四、报名资格
n 人数:20人以上,50 人以下,不含指挥与伴奏。
n 混声或同声合唱团皆可报名参赛。
n 只接受业余合唱团参赛,指挥与伴奏除外。
n 参赛人员不得跨团报名。
五、报名规则
n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 2014 年7月31日止。
n 报名方式:邮寄、或 E-mail 报名。
n 报名资料:
a) 报名表。
b) 合唱团照片(请以电子文件交付照片,分辨率必须至少 300 dpi 或档案大小 1MB 以上,纸本照片恕不收件)。
c) 合唱团中英文简介(200 字以内)、指挥与伴奏中、英文姓名。
d) 若以邮寄方式报名,以上三项报名数据,请以光盘片存盘并于报名时提交。
e) 合唱团近期影音数据(演出或练习均可,请存光盘邮寄或存放网站,并告知网址)。
n 获邀参赛须缴交之数据:
a) 请于7月31日前交付完成。
b) 自选曲乐谱七份 (必须是完整、清晰之A4 双面曲谱),乐谱版权由各团自行负责,演唱曲目顺序。
六、 参赛团队比赛顺序于日后招开的技术协调会时抽签决定,
抽签结果于官网公告,并通知各团。
七、 报名注意事项
n 未详细填写报名表及各项资料者,恕不受理。
n 报名资料若经查证与事实不符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n 通过审核后,因故无法参赛者,恕不退还报名费。
八、 比赛规定
n 参赛团队选定之自选曲乐谱若涉及相关著作权等事宜,请遵照著作权法之规定办理,若涉及违法情事,本中心概不负责。
n 演唱时间:以开始发音为计时起点(包含伴奏)为 12 分钟内,逾时 30 秒扣总分 0.5分,以此类推。
n 参赛曲目:
a) 参赛团队自行挑选演唱曲目,以演唱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为原则,其中至少有一首须有舞台变化。
b) 主办单位将提供汉光教育基金会的合唱曲,若要报名汉光诗词演唱奖则必须选唱。
c) 曲目:钗头凤 (汉光曲乐谱公布于 2014 台湾国际重唱艺术节官网, http://festival.tcmc.org.tw/)
九、评分标准
|
n 金牌奖:85 分(含)以上
n 银牌奖:80 分(含)~未满 85 分 铜牌奖:75 分(含)~未满 80 分 金、银、铜三奖项不限一名
n 汉光诗词演唱奖:最佳汉光曲演唱。
n 评分未达评审标准,该奖项得从缺。
十一、相关权利义务
n 参赛团队必须使用合法版权之乐谱。
n 比赛场地提供钢琴,其他乐器请参赛团队自备。
n 参赛团队将于活动后获得下列相关资料:评审评语、比赛照片以及比赛 DVD 各一套。
n 上述相关活动录音、录像与摄影之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主办单位保有此活动任何形式之出版,提供传播媒体宣传报导、刊载与播放之权利。
n 请详读上述相关报名规定及权利义务,报名后视同同意上述规定。
十二、领奖规定 获奖团队于领奖时需填表具领,依法须缴纳税金。根据国际税法,获奬团队依法须缴纳奖金所得20%税金。
更多台湾国际合唱艺术节的资讯,敬请致电垂询以下机构:
台湾国际合唱艺术节组委会
北京代表处暨恒泰嘉盟国际文化机构
电话:010-62252966
传真:010-61196983
网站:www.htjm-music.com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8号智慧大厦1804A室